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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租了房子,有人定了存款,但没住,只有小额信贷转账记录,没有文件和合同。在我因为存款拒绝其他租户期间,这个人要求退还存款,我应该退还吗?

离婚 2020-04-01 21: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租赁合同之妥善保管责任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如果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及配套设施损毁、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2、租赁合同之维修责任条款在合同中,对维修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出租方应确保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但也可以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维修义务。
    3、其他事项在合同中,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对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风险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双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 购房定金的比例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因此,按照上述法律的规定,购房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的比例不应当超过购房款的20%。
    比如,购房者要买的商品房的价格是100万元,那么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就不能超过20万元。
    如果购房定金的比例超过了百分之二十的话怎么办?《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就不属于定金,不适用法律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
  • 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需缴税费  
    一、对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应按规定全额征收5%的营业税,按规定缴纳12%的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的租金收入低于本市营业税征收标准的,免征营业税,但仍应按规定缴纳12%的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  
    三、对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在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这一通知,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需要缴纳如上税费。但需要注意的是,税率总和并非5%的营业税、12%的房产税和20%的个人所得税的简单相加所得的37%的税率,因为它们的计算基数不同。其中,5%的营业税,其缴纳的基数即为租金的收入;12%的房产税,其缴纳的基数是租金的收入;财产租赁所得应缴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20%,其基数为租金收入扣除已经缴纳的营业税和房产税,再扣除一部分费用,这部分扣除的费用计算方式为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
  • 租房不退租金,具体要看和房东签订的合同,如果合同上明确约定了未到期不能退或者提前退房不能退押金,退押金就比较困难了; 和房东协商解决,看3个月的押金能退多少; 尽快让房东找到续租的房客,让房东将押金退给你; 如果房东实在难缠,怎么也不肯给你让步,可以向居委会或者派出所讲明情况,他们一般都会出面帮助的,因为房东出租房屋是要向他们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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