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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与交通安全赔偿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我是车主,面对对方,没有驾照摩托车,我的车刮伤,修车,负责车辆,对方软组织损伤,负责二级(无保险),如何支付保险?谢谢!

保险纠纷 2020-04-06 09: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汽车如果买了“全险”,通常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险及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等。一般常见的交通事故损失都能得到全额的赔偿,如果事故负全责的话,对方的损失先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在第三都责任险限额内赔偿,还不够的部分只能自己负责;自己车辆的损失在损失险限额内赔偿;车上人员损失在车上人员责任险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自己负责。
  •  无牌摩托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处理,具体以实际情况确定。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 交强险对发生主次责任的赔偿,  
    一、交强险对发生主次责任的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交强险范围内,只分有责与无责,不分主次责任。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才按责任比例分摊。  
    二、交强险中责任一人一半怎么赔偿  在交强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承担,超过的由双方各担一半。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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