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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申请免费法律我想离婚

离婚 2020-03-26 15: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以重庆为例怎么申请法律援助?

    《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如下:


    一、公民就本条例下列事项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


    (一)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给付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给付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五)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而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六)残疾人、未成年人请求侵权赔偿的,向赔偿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其法定代理人之间发生诉讼或者因其他利益纠纷需要法律援助的,由与该争议事项无利害关系的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


    二、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残疾人请求侵权赔偿的;


    (七)未成年人请求损害赔偿且其监护人经济困难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应予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


    三、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并无需对受援人进行经济状况审查:


    (一)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而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二)公诉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的;


    (三)刑事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的。

  • 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有四种情形:
    1.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无过错方以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在此情形下,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2.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后,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
  • 你好:
    1、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起诉离婚。
    2、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话,协商好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以及抚养费等相关问题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即可。
    3、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离婚,诉讼中主张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4、离婚时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是这样规定的:2岁以下的孩子有女方抚养;2岁--10岁的孩子根据具体情况,看哪方抚养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就有哪方抚养;10岁以上的孩子还要考虑孩子的意愿。
    5、抚养费是这样规定的:未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数额是未抚养孩子的一方的个人收入的20%--30%之间。
    6、由于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过错方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 有家暴,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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