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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女性,如今离婚了,房屋并不是自己的名字也并不是我爱人名字,是卖房子人名字,沒有房照仅仅 一个回迁户的订单,上边写的卖房子孩子的名字,这房屋是他母亲掏钱让我们完婚买的,我想问一下我可以分得吗

离婚 2020-03-30 10: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房照的房子,根据《民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原来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已经终止了)的规定,只要你能够证明你的房屋是合法拥有,仍应当按照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全国各地各个地方不一样,原则上是不低于原房屋和土地的市场价格。
  • 夫妻离婚,房产证是谁的名字不重要,只要房子是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除非一方能有足够证据证明是个人财产外,即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离婚时,夫妻财产都是平分,如果一方要房子,另一方就补钱。
    在离婚时,孩子是不能分得财产的,但是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要求多分,并且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支付相应的抚养费,至孩子成年。

  •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还有一种情形需要注意,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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