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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分居四年不承认,如何尽快离婚,寻求办法

离婚 2020-03-26 12: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协议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需要带好申请材料:

    1.到民政部门先领取离婚证;
    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3.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根据情况不同,会有差异)
    4.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5.《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如果是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
    如果是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你要上户口,带好申请材料,则需要:

    1.先持离婚判决及判决生效证明书(证明书可以是原法院经办人签署书面意见加盖法院印章或业务庭印章即可);
    2.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持户口本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准迁证上签署准予迁出意见,再将准迁证交迁入地派出所即可。上面说的是孩子已经上户口,需要迁移的情况,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现实生活中,如果一方对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存在抵触或拖延等情况,该怎么办呢?关于这一点只有两个办法:
    1.协商。先和对方协商,在他的配合下去户籍办理机构办理小孩户口。
    2.起诉。上法院起诉的话,可以凭法院的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起诉。
  • 诉讼离婚的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录音、录像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3、证明一方的父母长期照顾、协助抚养子女的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首先一定要强调必须是因感情不合分居,如果是因为双方异地工作或者其他原因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其次,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导致的结果也不是自动离婚,还是要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才能达成离婚的结果。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只是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一个证明。
    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被法院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准予离婚。如果不存在法定感情破裂的情形的,又没有其他突出矛盾,存在和好可能性的,法院会考虑劝解双方或者判决不予离婚的。
  • 怎样算分居
    1、分居要具备——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
    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
    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比如,一个工作在北京,一个工作在上海,现一方提出离婚,提出已分居了两年,因为有工作地点的因素,法院很难认定构成婚姻法上的分居。
    2、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许多人不理解如果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当然不一定算法律上的同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
    3、同居不履行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如果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张床睡,但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间相互的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这种情况下法官在开庭时开庭时难以认定同居,例如一旦一方否认分床睡,另一方不好举证证明分床事实或没有性生活事实,因此不认定为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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