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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尽量减少婚后财产损失

国家赔偿 2020-04-20 23: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以上就是关于九龙离婚财产怎么判这个问题的法律解答,希望能帮到你。
  • 你好!
    1.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2.对于孩子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 夫妻双方在结婚时对财产有约定的,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则按照约定处理。如没有任何约定的,按照规定,婚后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个人归个人,共同均分。下列财产如未约定归属的,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
    一方婚前的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以上财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在转化为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不计入分割范围。
  • 所谓财产损害,是指因产品缺陷致使侵害人侵犯了受害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具体包括财产的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此外,财产损失还包括除缺陷产品之外的其他财产的灭失、损毁、功能丧失、使用价值降低等。
    按照产品质量法第44条之规定,侵害人承担责任的方式包括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一般来说,赔偿财产损失应当包括财产的实际损失(直接损失),如修理、重作、更换被损坏财产的合理费用,其实质就是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此外财产损失还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即因产品缺陷,致使受害人遭受直接财产损失之外的其他经济方面的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属于间接损失,侵害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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