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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不还贷人们贷款担保人还了,我们可以提起诉讼他吗

诉讼 2020-04-16 09: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债务人有还款能力但是不还款担保人应该这么办?在一般保证中,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只要先要求债务人履行,只有经过诉讼和执行程序债务人无法偿还时,才能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债务人和/或保证人承担责任,这就是连带责任的简单理解。无论在哪一种担保类型中,担保人承担担保义务后,都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1、申请法院追加债务人吧。
    2、按时到庭,不要无故不开庭。如果你不去,可能会对你缺席判决的。
    3、如果是保证担保,还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提出抗辩。可以在开庭时调解解决。
    4、可以咨询律师。
    5、既然给别人作担保,就该有被债权人追债的思想准备。希望你可以正视这个问题,好好解决,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差的结果就是你替债务人偿还欠款,完了你也要及时向债务人追偿回来。
    6、希望你可以妥善解决。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你有权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但现在保证期限早已过了,你不能再找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法律规定,如果债务履行期届满二年内你不主张权利,你将丧失胜诉权。
    建议你向起诉,并且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如不起诉的话,建议你每隔一年多时间就要向对方主张一次权利。最好让对方重新打欠条。也可以带一个人去讨,以后发生争议也可以由他来作证。
  •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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