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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资询一下未成年少女怀了孕,男性能算强奸罪!违法了没有

离婚 2020-04-07 11: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构成强奸罪的情形有两种:
    (1)针对年满十四周岁以上妇女或少女的:违背对方意志,在对方非自愿的情况下,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发生性关系。
    (2)与未满十四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不论对方是否自愿,都以强奸罪论处。
    《刑法》对强奸罪的规定及处罚: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1,婚姻法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男性满22周岁,女性满20周岁,因此未满18周岁不能结婚; 2,强奸的定义,原则是指在女方不同意、不自愿的情况下与之发生性行为,特别规定是当少女未满14周岁时,即使是她同意、自愿与男子发生性关系,该男子也会构成强奸,因此在你的具体情况中,如果女方已满14周岁且自愿发生性行为,男方不属于强奸未成年少女。
  • 导致未成年人怀孕,可造成强奸幼女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的,从重处罚,对于强奸已满十四周岁未成年少女的,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一般也酌定从重处罚。《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25条从犯罪主体、犯罪地点、犯罪手段、犯罪对象、犯罪后果、行为人的一贯表现等方面,对从重处罚情节做了具体规定,体现依法严惩的刑事政策。
    这七种从重处罚情节是:
    1、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
    2、进入未成年人住所、学生集体宿舍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
    3、采取暴力、胁迫、麻醉等强制手段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犯罪的;
    4、对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严重残疾或者精神智力发育迟滞的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
    5、猥亵多名未成年人,或者多次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
    6、造成未成年被害人轻伤、怀孕、感染性病等后果的;
    7、有强奸、猥亵犯罪前科劣迹的。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只要已满14周岁的少女与对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就不构成强奸罪。  对于两个未成年人怀孕的,如果需要打胎的,关于赔偿问题属于民事纠纷,需要双方及其监护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自行到法院提起诉讼。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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