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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同意离婚,但是父母不告诉我们,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4-17 18: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涉及的问题较多,例如,小孩抚养权。如果有孩子,两周岁以内,原则上判决给女方扶养,两周岁以上,根据对孩子成长最有利原则判给一方扶养,另一方负责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确定抚养权和抚养费,以及探视事宜。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按月支付,当然,有条件的话,也可主张一次性支付。

  • 1、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就财产分割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以径行判决。
    2、一般说来,争议的只是一套房子,另一套房子与本案无关。
    3、诉讼费一般按分割财产的价值计算,律师费需与律师协商而定。 就你目前情况,如果想早一点离婚,诉讼还是最佳的办法。
  • 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一)通常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对方实际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通常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有其他特殊情形的话,则需要根据其他情况确定管辖法院。明确具体的管辖法院后,你需要带上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等资料到法院立案庭立案,提交相关证据等待开庭审理即可。
    (二)请带以下资料去法院立案
    1、原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起诉状
    4、对方户籍证明(复印件)或经常居住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比如购房合同或者居委会的证明)。
  • 离婚后户口本上会显示离婚。离婚的时候就要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来办理的,派出所会在户口本上盖上“离异”的章,并且将你的配偶的户口从你的户口本上注销,加盖“注销”的章。
    带离婚证、户口本到公安机关办理分户。可以自己立户,如果自己暂时无固定住址,也可以上到父母或其他家属的户口上,把他们的户口本也带上。当然,也可以直接分户,就是两个户口本,两个人都是户主,但是家庭住址是一样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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