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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老师,您好。 晚辈请教一下,因为打架被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拘留在看守所里长达3个月之久,后开庭审理,宣判免于刑事则任。 我想请问一下,这是什么意思呢?会留案底吗? 谢谢老师们!

刑事辩护 2018-08-31 13: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拘留不一定会被判刑,即使是刑事拘留也不一定会判刑,要看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是要判刑的。刑事拘留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刑事拘留是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 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后,刑事拘留到批捕最长的时间为37天,批捕后两个月的预审期,预审期满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长可以有45天的审查时间,如果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的时候发现证据有问题,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退侦的时间为30天,公安补充侦查再次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为最长45天,检察院有权退卷补充侦查两次,检察院申请期满移送法院审理,法院一般会在接到检察院移送的案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判决,一般
    4、5个月可开庭。
  • 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没有口供,只要有证据一样可以定罪量刑。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刑事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所作的口头供述(包括对其他人的揭发检举)。在中国,公安、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口供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一种证据。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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