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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沒有办准生证,但能递交沒有违反规定计划生育政策证实的,能否办積分

离婚 2020-04-03 10: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没有准生证也可以给孩子上户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原国家计生委、公安部《关于加强出生登记工作的通知》、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严密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公传发〔2008〕180号)都明确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不得将户口登记与社会抚养费征收、落实长效节育等措施相挂钩;任何地方都不得自立限制政策外生育的婴儿落户的法规;对未办理独生子女证、未施行节育手术、政策外生育婴儿的人,其新生儿都应当给予落户。
  • 在户口所在地办准生证(初婚初育证明)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所需证件:
    1、本人(女方)户口本
    2、本人(女方)身份证
    3、结婚证(任意一方的均可)
    4、一寸照1张(可有可无)
    备注:不一定非得本人去,本人如不能亲自去的,也可把所有证件邮寄给亲属,托其代办。
    程序:
    1、先带着所有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居委会(或社区)。

    告诉他们,你是嫁在西安,但户口仍在该城市的人。需要他们开一个初育证明,还有张介绍信(凭该介绍信去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备注:这个初育证明,可千万少不得——这个就是你的准生证。
    其实就是让街道居委会的人,用该单位的信签纸,写证明你是该辖区的人,哪年结的婚,最重要的是。
    2、办好以上手续后,再带齐所有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计划生育办公室。

    你把所有证件及前面办的一个证明和介绍信交给负责人,她会给你一张表填,填好后,她一并把介绍信也收走,换成一个绿色的本本给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计生证明办理规定。
    (一)市外迁户人员(随迁入户除外)中属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
    怀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在拟入户地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办理。
    (二)出生入户、随迁入户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三)拟生育第一胎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及生育第一胎人员办理少儿医保的,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四)属深圳户籍人员的,在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男方为深圳户籍、女方非深圳户籍的,在女方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 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持第二项规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办证窗口提交申请
      
    (二)办理部门在接到申请人的有关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并与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信息核对无误的,办理部门应受理材料。对材料不全,或者材料与省系统信息不符或未有信息登记的,办理部门应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或到社区工作站进行信息补充或录入。办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有疑问的,应当对材料做进一步核实后再予受理。
      
    (三)办理调动、录(聘)用手续及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部门应当自材料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不予办理的,办理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办理其他事项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部门应在材料受理后即时办理。
      
    (五)对拒不按办理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出具《XX市计划生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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