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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小孩子05年出世呢,那时候沒有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现在可以补领吗?

妇女儿童权益 2020-04-20 16: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和发展,现在独生子女越来越多了。那独生子女证该怎样办理呢?  
    (一)办理程序  
    1、本人申请;  
    2、村居委会、乡镇计生办签署意见;  
    3、县人口计生局办理。  
    (二)申报材料  
    1、本人申请:国家干部职工(含招聘干部),双方单位签字盖章,居民由居委会,农民由村委会和当地计生办、站审核签章。  
    2、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上环证、妇检证、出生证和孩子小一寸照片一张。  
    (三)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1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申请条件  
    1、职工到本单位计生部门领取《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申请表》(一式两份)  
    2、按表要求填写与审批;  
    3、交二张一寸照片到本单位计生部门;  
    4、由单位计生部门到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统一办理;  
    5、夫妻双方写申请书;  
    6、夫妻双方户口复印件一份(需要用A4纸进行复印);  
    7、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8、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9、孩子的户口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10、双方所在单位开具证明(证明需写明夫妻结婚时间,孩子出生时间,为计划内生育情况属实特此证明等字样);  
    11、到社区填写独生子女申请登记表。  此外还需要准备夫妻合影照片4张。  
    12、注意事项:  
    (1)首先报好孩子出生户口,符合领证条件者,填写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双方所在单位签名并盖公章。  
    (2)持申请表及户口簿、结婚证书来校计划生育办公室登记
  • 到发证单位领取表格,父母双方单位、居委会写出介绍信、表格盖章。  带上身份证、户口复印件、结婚证、父母双人照片到发证单位补办。  
    1、补办申请人出示原《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无原件者,复印件上应有出证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写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个人申请,说明丢失原因。  
    3、夫妻双方单位出示的现在婚育状况(注明是否存在再婚、超生)因故离开单位的由本人现单位或村(社区)委会出示证明,并注明何时由原单位转入现单位,社区出示的证明需附本人下岗证明或失业证明复印件一份。  
    4、结婚证及家庭成员(一家三口)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再婚家庭应当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丧偶家庭应附死亡证明。
  • 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对象:  
    1、凡户口在某区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  
    2、终生只生一个子女,并落实节育措施的夫妻。  具体步骤:  
    1、到孩子当年出生的医院去开“出生证”  
    2、凭“出生证”到社区医院,在“出生证”上盖章。(注:同上面的医院不是同一个医院)  
    3、凭上面盖了章的“出生证”到街道派出所上户口。  
    4、到所在街道居委会领取《独生子女申请表》,并填写。  
    5、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签字  
    6、带上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已经盖章好的申请表格到居委会盖章。  
    7、到街道盖章  
    8、到区政府民政部门盖章。
  •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1、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法》赋予的权利,当然,如果当事人意思自治不分割,法律也允许;
    2、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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