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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替人做担保,担保30万,借款人找不到,担保人被法院抓住,最多能羁押多长时间

债权债务 2018-08-31 14: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担保贷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那么,有哪些人可作为担保贷款中的担保人呢?  贷款担保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最主要的是,当贷款人没有能偿还贷款时担保人就要替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此外,以下三类人不能进行担保:  
    1、夫妻之间不能互相担保;  
    2、贷款地以外户籍的人士不能担保;  
    3、离退休人员。  贷款担保流程:  
    1、申请:企业提出贷款担保申请。  
    2、考察: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抵押资产情况、纳税情况、信用情况、企业主情况,初步确定担保与否。  
    3、沟通:与贷款银行沟通,进一步掌握银行提供的企业信息,明确银行拟贷款的金额和期限。  
    4、担保:与企业鉴定担保及反担保协议,资产抵押及登记等法律手续,并与贷款银行签定保证合同,正式与银行、企业确立担保关系。  
    5、放贷:银行在审查担保的基础上向企业发放贷款,同时向企业收取担保费用。  
    6、跟踪:跟踪企业的贷款使用情况和企业的运营情况,通过企业季度纳税、用电量、现金流的增长或减少最直接跟踪考察企业的经营状况。  
    7、提示:企业还贷前一个月,预先提示,以便企业提早作好还贷准备,保证企业资金流的正常运转。  
    8、解除:凭企业的银行还款单,解除抵押登记,解除与银行、企业的担保关系。  
    9、记录:记录本次担保的信用情况,分为正常不正常、逾期、坏帐四个档次,为后续担保提供信用记录。  
    10、归档:将与银行、企业签定的各种协议以及还贷后的凭证、解除担保的凭证等整理归档、封存、以备今后查档。
  • 所谓借款合同担保,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借款时,借款人需要提供一定的物或人作为该项借款的担保,在借款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为其担保的保证人必须代为清偿债务,或贷款方将贷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担保物变价优先受偿的一种贷款方式。  《商业银行》第7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开展借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
    ”第36条进一步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必须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能性进行严格的审查。”借款合同进行担保可保证债权的顺利实现,对债务人来说则是督促其自觉及时履行债务。
  • 在借款保证合同纠纷中,依据《担保法》第I,条的中关于钱已借出找不到借款人的规定,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合同。因该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而产生的纠纷,即保证合同纠纷。
    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签订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签订一个保证合同。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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