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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替他人打过张借条,借款人写的并不是我,经办人就是我,我还款吗

债权债务 2020-04-09 07: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信用卡透支后一直不还,滞纳金没有上限。
    ① 如在宽限期内不算逾期,如无宽限期则直接计算逾期利息及滞纳金;
    ② 滞纳金为欠款的5%,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
    ③ 致电信用卡中心或银行说明情况;
    ④ 逾期一次,短时间立即偿还,不会对信用记录造成任何影响;
    ⑤ 对申请提额有一定影响,会略微降低提额的额度;
    ⑥ 对贷款有一定影响;
    ⑦ 逾期超过60日记录入个人征信记录;
    ⑧ 逾期超过90日记录为征信不良。
    注:逾期不还银行会向法院提起诉讼。
  • 有欠条,欠钱不还,可以凭借欠条向法院提起诉讼:
    1、去债务人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准备诸如身份证、借条、钱款交付记录、追讨材料、诉状之类的材料,去起诉他还钱。
    2、判决生效后,你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庭的法官负责帮你实现债权。

  • 1、欠钱到期不还,建议向法院起诉,胜诉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3、如果法院在有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情况下,6个月还未执结,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2)《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二百二十六条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对于借款合同而言,债务人有义务在合同到期时返还债权人相应的借款。同时诉讼作为解决问题的方式,其所有的一切都需要由证据来证明。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而言,属于实践性合同,债权人不仅要提供借条证明借款合同存在,还需要提交收据、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材料证明自己确实已经将钱交给了借款人,这样的情况下合同才成立。
    诉讼的最终结果是法官在综合全案证据的基础上进行判决的,我们无法预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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