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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我的房子出租出来,被租赁户把房间门踩坏了,随后他不租了,把锁匙交到中介公司的情况下,中介公司并沒有上来查验房子,等我要去看房的情况下,才发觉门被毁坏,如今租赁户和中介公司都不愿意负责任!我该怎么做?请问一下,我的房子出租出来,被租赁户把房间门踩坏了,随后他不租了,把锁匙交到中介公司的情况下,中介公司并沒有上来查验房子,等我要去看房的情况下,才发觉门被毁坏,如今租赁户和中介公司都不愿意负责任!我该

合同纠纷 2020-03-30 2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 关于房屋租赁中介的法律责任:因中介公司的职员因过错给承租人造成了损失,承租人可以找中介公司承担责任。中介公司作为雇主,不得以职员个人责任为由推脱,中介公司自然也不能声称已将该职员开除而推卸责任。
    此外如果中介机构保证已事先核实为承租人提供的房屋资料,并满足承租人的特别要求,但因出租人提供的信息有误或有欺诈内容,应由中介机构承担损失,先行向承租人赔偿损失。
  • 中介费应由谁承担更合适,如果要是本着公平原则与权益和义务对等原则,应当获取利益方承担义务。因此,应当由出租方(获取收益方)承担显得更公平。在实际情况中,操作上却是由承租方(损益方)来承担,这显然有失公平、且没有体现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
    实际上中相应的法律与管理规定,并没有规定由哪一方承担,而应当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协商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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