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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妈妈借款给亲朋好友,现亲朋好友无尝还工作能力。亲朋好友有房一套,但有15万按揭贷款款及贷款50万未结清。现爸爸妈妈欲帮其还完借款,根据产权过户房屋再卖掉,取得借款。亲朋好友也有别的借款,我想问一下爸爸妈妈这类计划方案是不是行得通,有没有风险性?爸爸妈妈借款给亲朋好友,现亲朋好友无尝还工作能力。亲朋好友有房一套,但有15万按揭贷款款及贷款50万未结清。现爸爸妈妈欲帮其还完借款,根据产权过户房屋再卖掉,取得借款。亲朋好友也有别的借款,我想问一下

离婚 2020-04-02 18: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顺序是先贷款, 后过户。
    在办理的过程中,会有一个资金监管户,要求买房人先把首付资金存到这个监管户中,以保证首付的真实性,然后等贷款批下来之后,去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接着办理房屋的他项权利证,他权证下来后,银行收到他权证,然后银行把买房人申请的贷款发放,连同之前监管的首付款一同打给卖房人。
    然后就是还贷了。

  • 1、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到期未还款的,出借人有权自己通过各种途径催要,如经催要仍拒不偿还的,出借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追讨。
      
    2、法院经审理认为借款事实成立的,会判决强制偿还。如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可以与债权人协商或者由法院裁决分期偿还。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
    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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