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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个房屋拆迁问题!母亲去世后,父亲在2009年再婚,两人登记结婚!父亲去世16年,老房子面临拆迁!在母亲账户不在我们账簿上后,只是我自己,如果母亲想要分得赔偿,她怎么能不让她分得?

拆迁补偿 2020-04-18 08: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根据拆迁政策的规定,拆迁补偿款是给予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房屋的主人(非居住人)。此时,由于房屋只属于夫妻一方,则拆迁补偿款只能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因此,此种情况下,离婚拆迁补偿款不进行分割。
  • 1,婚姻期间拆迁,离婚后取得相关房产的,可以在房产取得后双方再协商分割房产份额,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到法院起诉
    2,拆迁房产的分割主要看相关拆迁协议,对个人具体补偿面积、补偿款数额
    3,拆迁协议中针对婚姻期间取得房产的个人补偿部分,离婚后取得的,一方都可以对其中自己应得补偿部分要求对方按拆迁协议具体数额进行分割,不宜分割的部分可以要求对方作价补偿。
  • 过户房产没有户口本是不能办理的。
      办理过户房产是需要带上户口本的,户口本在很多环节都是必须的,需要带着房屋产权证明、自己和父亲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等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即可。最好可以证明父亲的名字有误或者使用过曾用名。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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