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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在工厂工作,刚来十九天,还要试岗内,我向线长明确提出离职,他不准许,我该怎样维护保养自身的合法权利

综合法律 2020-04-07 16: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经过单位批准,但辞职应该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也就是说,我国法律赋予了劳动者无条件的辞职权。无论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主动辞职还是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过错而辞职,劳动者辞职都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
    其次,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不等于说辞职没有任何限制,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提前30天主动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不用书面形式。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应该按照用人单位要求进行离职前的必要工作交接、返还公司财物等。
    由于法律的强性规定,劳动者要求辞职的权利得到保护,对于劳动者这种提前30天的辞职要求,用人单位没有选择权。
    因此,提前告知期结束后,劳动者解除劳动生效,可以离开用人单位。

  • 1、如果您在试用期,您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已过试用期,建议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建议您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如果您们无法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建议您按照上述法律规定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期限届满后,您即可以离职,用人单位应在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向您付清工资。如果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您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您的权益。
  • 试用期提前3天上面通知用人单位,3天后既可自离。公司要给你办理离职手续,结算工资。如果不予办理或拖欠工资,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的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虽然法律没有规定采用书面形式,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书面通知, 有效送达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并保留送达证据直至相关手续办理完结。
  • 劳动者提出辞职的三种情形: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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