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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军婚妇女怀孕了,两个同意离婚。 女性提议离婚,可以离婚吧

离婚 2020-04-15 22: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女方提出离婚要赔偿吗?不一定。 看离婚的具体原因和谁有过错。 有过错的一方负才有赔偿责任。《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 夫妻可以单方面一人申请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第1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军人离婚需要的资料:1,所在团以上单位出具同意离婚证明2,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双方协商并签字的离婚协议书3,双方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军人离婚的可以参考《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1,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2,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配偶是地方人员,配偶一方要求离婚,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3,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
  • 在孕期,如果您不同意协议离婚,那男方是不可以起诉离婚的,法院一般是不会受理的。
    离婚时可以获得赔偿的有以下情形:【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怀孕离婚不一定会获得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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