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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租客签的合同书是大半年期的,合同书就是我自身拟定的,如今合同书早已买来一年半的時间,以前租客付租金都一切正常,到现在早已三个月沒有交了,人也没有这里了,出租房屋里的物品也都没有了,我觉得资询下,我能提起诉讼么?我与租客签的合同书是大半年期的,合同书就是我自身拟定的,如今合同书早已买来一年半的時间,以前租客付租金都一切正常,到现在早已三个月沒有交了,人也没有这里了,出租房屋里的物品也都没有了,我觉得资询下,我

诉讼 2020-04-07 01: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一,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应当调整;第二,如你有证据证明你催促过房东来收房租,且符合你们一直以来的贯例,则你未违约;第三,房东即使未通知你,如果合同没有禁止,则他出卖房屋也没有违约;第四,优先购买权只有当你也想买房时才有意义,实践中几乎没有实现的可能。鉴于以上四点,你们双方都没有违约,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拒绝搬迁,如房东强制你们迁出,你可以追究他的违约责任并要其赔偿损失。
  • 没有订立书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可以要求随时解除合同,并缴纳拖欠的房租。
    房客不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方式缴纳房租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补交房租的违约责任。建议与房客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诉讼维权的方式解决。
    诉讼维权需要房东房产证,身份证,起诉状,去法院立案即可。
  • 租赁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
    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3、合同法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双方认可就可以。
    约定的违约金高请求减少时;必须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也就是悬殊,比如实际损失只有一百元,但约定的违约金却有几千元。如果算“过分高于”,是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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