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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年前令人骗了200多万元,我警报了,那个人也判刑了17年,如今他因病监外执行,我可以找他需要钱吗?或是现在我还能民事诉讼提起诉讼他吗,那时候也没有刑事案件附加民事诉讼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的裁定也没提使他还人们钱的事,我该怎么做我十年前令人骗了200多万元,我警报了,那个人也判刑了17年,如今他因病监外执行,我可以找他需要钱吗?或是现在我还能民事诉讼提起诉讼他吗,那时候也没有刑事案件附加民事诉讼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的裁定也没提

案件执行 2020-05-02 19: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工伤赔偿有异议的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 你好,应该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更好。按照法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另外收取原告诉讼费,而单独民事诉讼则要收取诉讼费;另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与刑事诉讼部分一并审理,诉讼时效更短,更有利于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而民事诉讼的时效则更长,可能旷日持久;在刑事部分审理民事案件,有利于向被告人施加压力,如被告人积极赔偿,可争取较轻的刑事处罚,但是在刑事部分已经判决的情况下再提起民事诉讼,被告人由于已经被法院判决,可能对民事部分就无所谓了。
  • 根据法律规定,凡因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人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提出赔偿请求的,可以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具体包括:
      
    1、被害人。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情况下,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被害人作为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而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在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2、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在被害人已死亡的案件中由于当事人的死亡,其诉讼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均归于消灭,无法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而其民事权利又需要有人主张,因此,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专门规定其近亲属可以起诉。近亲属的范围为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损失,一般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担。因此,由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利于维护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民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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