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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诉讼公司必须花费吗?公司很多月不发工资诉讼需要什么直接证据呢?

诉讼 2020-04-29 18: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在诸多劳动争议中,劳动关系的终止时间对案件能否进入实体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在应当劳动争议时,在劳动关系的终止证据或质证观点上一定要有相应的准备。
      
    2、劳动仲裁委员会原则上不应当主动审核劳动仲裁时效的问题。因为仲裁时效适用的是时效规则,且属于不告不理的程序性问题。在对方当事人未当庭提及仲裁时效的情况下,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应当主动审核该问题。
  • 通常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发放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先行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员工应当收集劳动关系存在的一些列证据来证明,从而确保通过申请劳动仲裁乃至法院起诉等方式将自己的工资要回,维护自己的权利。
  • 你好,应尽量收集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用人单位招工时填写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招聘记录;
    4、考勤记录;
    5、录音证据或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工资被拖欠与单位发生纠纷,自己(或委托律师)与单位自行协商、交涉,协商无果时一定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通过执法监察人员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如果请不起律师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向法院申请减免诉讼费。
  • 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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