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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篮球过程中,据说受伤的人被另一方绊倒了,受伤的脸直接掉了三颗牙,其中两颗在门下三颗牙相当于根脱位,现在正在谈判赔偿,没有达成共识,如何区分这种情况,如果法律得到赔偿?

劳动纠纷 2020-04-18 1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双方可以自己协商解决处理,并不是可以不经过公安机关,自己直接自行协商处理,当然,只要受害方完全满意,也是可以的,但是,所有的赔偿都需要驾驶人个人全部承担,像保险公司的其他单位和部门是不会帮助承担理赔什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 赔偿程序:
    (一)申请赔偿与受理立案:
    请求赔偿应由请求人填写《行政赔偿申请登记表》。特殊情况不能以书面方式提出的,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受理机关承办人员代为填写并作出笔录,当事人签名。
    (二)审查:
    1、赔偿申请是否属于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赔偿范围。
    2、有无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关于不予赔偿的规定情形。
    3、请求人是否符合国家赔偿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4、是否应由本机关予以赔偿。
    5、赔偿请求是否已过时效。
    6、请求赔偿的有关材料是否齐全。
    (三)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
    1、司法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赔偿条件,决定予以赔偿的,制作《行政赔偿决定书》。
    2、对不符合法定赔偿条件,决定不予赔偿的,制作《不予行政赔偿决定书》。《行政赔偿决定书》和《不予行政赔偿决定书》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署,加盖机关印章,并送达赔偿请求人。
    (四)行政赔偿的执行:
    负有赔偿义务的司法行政机关负责赔偿决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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