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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丈夫和我都是乡下人,定居在我家里,第一个是女儿,第二个是男孩,没有在家,现在是三岁,去家里会没事的,多少钱,我现在是母亲一个,姐姐已经结婚了。

离婚 2020-04-07 13: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因此,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的有关条件的,上户口会被依法进行罚款。
  •   孩子上户口不会罚款。但未到法定婚龄生育子女的当事人会被当地计生部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国务院办公厅1月14日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已出台,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办理户口登记。
      对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社会抚养费当然还需缴纳,但这是属于计生部门的法定职责。你可查阅你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法律责任”部分,对照那上面的条款(那就是你所说的罚款标准),结合自己的情况,你就会知道自己大概需要缴纳多少的社会抚养费了。
     
  • 农村户口的在城镇居住,离婚后抚养费问题。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的,如果有居住地居委会的证明或者有其他证明,,如工商营业执照、暂住证等,应当说按照城镇居民的生活标准支付扶养费。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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