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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市安房户费能拆迁买卖吗?地方在贵州贵阳市。

拆迁补偿 2020-04-17 18: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那么,安置房买卖如何过户,  安置房买卖如何过户,安置房过户手续如下:  
    (一)办理安置房过户手续需要的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安置房过户的程序  ?
    1、内勤收件即收取买卖双方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初审合格后,打印收件单。  
    2、外勤复审、实地勘测调查后,签署调查意见。  
    3、内勤收费。  
    4、科长审批。  
    5、主任审批。  
    6、外勤打印意见、登记表、转件单。  
    7、内勤移交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 据了解,取得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均可交易。虽然市场上大多数拆迁安置房都可以取得产权证,但律师提醒,买房者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不能仅看到其低廉价格,更应当看到其特殊的风险。
    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不同,它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政府政策的约束。  一般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有的土地性质却是集体土地,或者政策规定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通常为五年)不能上市交易,即便在一定期限之后可以有条件地准许上市交易,但一般还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和享受优惠的有关税费后才能进入市场。
      因为拆迁安置房的特殊性,所以购房人在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时候,还需要注意被安置人是一人还是数人,如果是数人,应当经所有被安置人签字,合同才生效。在订立协议时要出售方全体共有人亲自签名,不能轻信某一个房产共有人,不能由某一个房产共有人代其他共有人代签姓名,最大限度地减少法律风险。
      购买这样的安置房,不确定因素过多。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故不能确定的风险过多。比如说,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
    拆迁安置房的买方是无法从买卖合同中获得充足的保障的。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房屋的归属最终取决于过户情况:谁最终取得了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证,谁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建议,签订拆迁安置房购买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双方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违约责任的处理办法等。两广路上一家中介门店的业务员也告诉记者,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熟悉、了解相关政策,对购房的知识、程序有个初步的掌握。
    其次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和土地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到开发公司或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土地性质等情况再决定。  拆迁房屋权属以过户为准  按照相关规定,如果被拆迁房屋权属来源清楚,拆迁前涉及买卖或赠送等行为,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仍按原业主名字签订。
    赵先生这种情况应该马上与原房主协商,要求马上过户,取得房屋所有权,如果原房主拒绝过户,则应返还交易房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如果原房主配合办理过户,涉及买卖、赠送的被拆迁房屋则按价值补交契税后,给予办理安置房产权登记。
  • 安置房或者经济适用房等一般有规定五年内不准交易。.风险如下:
    1、到时房价上升,卖家又不愿交易了。因为你们签订的合同是没有约束力的,法律大于一切,法律不允许卖的东西,你签再好的合同也可以作废。(但中介一般会推荐你作公正)
    2、产权没有完成过户之前,万一国家又出什么不利于买方的新政策,那就亏大了。
    3、买这样的房子肯定是不能办理按揭的,所以必须全款,所以有风险。
    4、拆迁安置房易出现产权纠纷,如老人留下的遗产,其中一个子女在拆迁安置时,把这个房子的产权登记到自己名下,等其他子女知晓这个事情时,都想要这个房子,就容易出现产权纠纷。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 ;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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