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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问我的丈夫和妻子买房后,我怎么能成为一个财产?

离婚 2020-04-04 07: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家电如果其父母指明是赠与女方的财产的话,那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否则,是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婚后买房的,存在下列两种情况,属于共同财产的: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夫妻俩自领取结婚证起,两位取得财产收入,以及发生的债务,如果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不管财产和债务的的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都是婚后共有,一人一半权益。
      一方婚前取得个人的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自然增值之外,也是婚后共有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简单就是说,婚前、婚内生活的财产哪些才是属于个人所有的,只归自己支配,他人无权干涉。  
    一、夫妻个人财产范围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结婚前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这种情况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内,因为遭受身体损害而得到的赔偿,只属于残疾人个人,是残疾人个人的财产;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这种情况下,只能是明确规定属于一方的,才是夫妻个人财产。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赠与的情况,没有明确说明的,只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个人的衣服、鞋帽、手表等等;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项是兜底条款,应对一些新的财产类型。    
    二、夫妻个人财产认定  
    1、首看夫妻双方有无约定:在婚姻生活中,由于感情的掺杂,夫妻财产有着各种复杂的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对夫妻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即可。  
    2、再看婚姻登记时间: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所以,登记后的财产即使在个人名下,也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婚后去得的财产,即使是在自己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最后看资金的来源:如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如果是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即使产权证取得时间在婚后,该按揭房也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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