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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只允许预付款,不允许违约金。 我可以只主张违约金吗

合同纠纷 2020-04-06 13: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没有约定违约金还能主张吗,  在未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不能主张违约金责任。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以及合同被违约后,未违约一方能得到最大的救济,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缔约合同时,最好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且该条款应约定得具体、明确。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只存在约定违约金,而不存在法定违约金。因此,在合同双方当事人未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未违约的一方无权向对方主张违约金,但是这并不影响其主张其他违约责任。例如,如果当事人一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约定,那么另一方可以根据货物的具体情况向其主张修理、更换、重作、减少价款或者报酬;如因该违约行为造成损失,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损失;如双方约定了定金条款且交付了定金,那么未违约的一方还可以向违约的一方主张定金罚则。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违约金与经济补偿金的区别  
    1.构成要件不同。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了由于劳动者的过错造成的以外,不论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其均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且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过错而迫使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违约金则需一方违约。  
    2.计算基点不同。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应以具体损失为平衡的基点。而经济补偿的计算基点并不是劳动者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受到的损失,而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已作出的贡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越长,其离职时的经济补偿金就越多;反之,工作时间越短,经济补偿金就越少。  
    3.功能不同。违约金的功能主要在于赔偿守约方因对方违约而遭受到的损失,而经济补偿金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具有赔偿性质,另一方面在不可归责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当事人之事由时,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照顾义务效力而衍生的一种义务,其法律性质为对被雇劳动者的离职补贴。
  • 我国合同法并未规定买卖合同违约金的上限,但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的解释》
    (二)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 如果卖方违约了,就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是毫无疑问的。n只要合同约定有定金,买方也按合同约定交了定金,如果一方违约,就可以按照定金规则进行处理,而不用考虑合同上说没说。
    该双倍返还的,就得双倍返还,该没收的就要没收。n《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n《合同法》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n
  • 关于租房违约了怎么办中国《合同法》一共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
    (一)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
    (二)采取补救措施;
    (三)赔偿损失;
    (四)定金责任;
    (五)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在我国,租房违约一般会根据违约的实际情况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承租人毁坏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采取补救措施,修复房屋或者是赔偿损失;如果承租人想毁约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扣除定金或者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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