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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带着户口簿在银行借给我5万贷款吗?需要担保人吗? 什么?

银行 2020-05-01 12: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担保需要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贷款担保人需要的注意事项:
    建议应在担保合同上写明,只有当债权人通过诉讼,确实无法收回贷款的情况下,你才履行担保责任。
    这样会最大限度的保障你担保人的权利。比如说债务人只要有套房没有被拍卖,担保人都可以拒绝履行担保责任。贷款担保是指按合同约定,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一种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法律措施,当债务到期未受清偿时,债权人依法行使担保权以清偿债权的法律行为。
    贷款担保的充足、可靠程度直接影响对贷款质量的判断。特别是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无法满足还款需求时,贷款担保往往从次要还款来源变成直接、现实的还款来源。
  • 针对担保人还能贷款吗的问题,相关回答是肯定的,但款担保人责任有以下三点:?
    1、作为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3、以特定财产(房产等)设定抵押提供担保的,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信用社可以申请法院拍卖、变卖该财产,以财产变价款优先受偿。
  •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第十七条 当
    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
    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
    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
    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
    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
    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
    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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