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在一家企业工作了19天,想退休,但是我去了,说没有工资,该怎么办呢

劳动纠纷 2020-04-23 15: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一般来说,劳动者要离开原工作岗位,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明确表达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意思。
    除非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或者用人单位存在违法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如出现《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法》(草案)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这主要是考虑到劳动者离职,用人单位需要时间来寻找合适的劳动者来填补劳动者离职后留下的空缺;另外,劳动者离职的工作交接也需要一定的时间。
      辞职时,劳动者应该得到上年度的浮动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你已经完成了上年的工作任务,依法应该获得上年的全部劳动报酬。
  • 没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或被辞退,工资应该结算到工作的最后1天。并且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
    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 辞职领导不批解决方法:
    1、首先表明我们的态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服领导。
    2、找一个合情合理的理由,让领导同意离职。
    3、提前30天向领导理出离职的。
    4、我们一定要写辞职信交到公司,可以使用邮寄的方式。
    5、以合理的理由请假,违反公司辞退规定。
    6、对于劳动合同等不正规的公司,我们可以直接离职。
    7、找到劳动协商、仲裁部门,合理的维护自己的权利,顺利离职。
    8、和公司协商,让公司找到人顶替我们的职位,快速离职。
    9、领导如果不同意,我们可以直接向更上一级领导或人事部门直接申请离职。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公司不准辞职是不合法的。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吉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