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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丈夫结婚时,因为年龄小,所以用我姐姐的名字做了结婚证明书。 那样的话,我和我丈夫结婚了吗

离婚 2020-04-30 09: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需要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如果结婚证丢失,结婚证就不需要补办了,可以到原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要求原登记机关开具婚姻证明到法院起诉
    去注册地的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结婚证的补充。
    去民政局办理的话,需要有双方离婚协议
    ,内容包括对财产的分割清单以及对子女抚养问题的解决,否则只能去法院起诉。
  • 我国法律规定了男女双方的法定结婚年龄为男方22周岁,女方20周岁。满足法定结婚年龄的情况下,双方可以依法进行结婚登记。如果双方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的,则通常不是我国婚姻法保护的合法婚姻关系,应当认定为同居关系。
  • 一,根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八条又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未办理离婚手续即与他人结婚,会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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