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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员工的医疗保险是异地住院的,有转院证明吗

保险纠纷 2020-04-28 21: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1、首先,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有医保的患者,要出示身份证、医保证、然后办理住院手续,登记住院。这样才能保证在医院的部分开销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2、然后如果想要出院,这时候需要
    (1)主治医师开具诊断证明书,去门诊收费处盖章生效;
    (2)住院通知单,住院押金条收据;
    (3)身份证、医保卡。
    3、拿着上述手续和材料,去办理住院手续的窗口办理出院并且报销就可以了。
    4、办理完成,工作人员会给你出院通知单,包含各种开销明细,报销范围、报销金额等等内容。
    不同地区的具体医保报销方式报销步骤可能有差异,请详细咨询当地的医保中心或者医院。 对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报销比例一般低于职工医保,而且报销一般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报销到账。

  • 1、异地就医人员须凭“社会保障卡”到参保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审批和备案手续;   
    2、审批备案后,异地就医人员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实行定点医疗,一般可选择居住地1至3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期限为一年一定。    因公到异地出差或回乡(异地)探亲(短期异地定居)、旅游等特殊情况需异地就医的,应在急诊后三日内到参保统筹地区办理异地就医申请、审批手续,特殊情况可暂行电话告知。    异地就医人员居住地发生变更或病情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定点医院时,须到参保地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3、异地就医人员应持参保统筹地区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在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发生的诊疗费用一律按参保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直接进行联网刷卡结算(包括门诊和住院统筹)。由于网络不通或欠费封锁等各种原因造成不能实时联网结算的,由异地就医人员全额垫付费用后,携带相关报销凭证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4、异地就医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本着按实结算的原则,由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代为结算,医疗保险统筹地区和异地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期结算互为垫付费用。
  • 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医疗保险作为社会报销的组成之一,也应该纳入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1、异地就医人员须凭“社会保障卡”到参保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审批和备案手续;   
    2、审批备案后,异地就医人员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实行定点医疗,一般可选择居住地1至3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期限为一年一定。    因公到异地出差或回乡(异地)探亲(短期异地定居)、旅游等特殊情况需异地就医的,应在急诊后三日内到参保统筹地区办理异地就医申请、审批手续,特殊情况可暂行电话告知。    异地就医人员居住地发生变更或病情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定点医院时,须到参保地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3、异地就医人员应持参保统筹地区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在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发生的诊疗费用一律按参保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直接进行联网刷卡结算(包括门诊和住院统筹)。由于网络不通或欠费封锁等各种原因造成不能实时联网结算的,由异地就医人员全额垫付费用后,携带相关报销凭证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4、异地就医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本着按实结算的原则,由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代为结算,医疗保险统筹地区和异地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期结算互为垫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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