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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付给别人钱,做生意吃亏了。 现在家里什么也没有。 他向他讨债,加利息,本加利息,加利息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0-04-08 12: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录音、短信、聊天记录取证
     
    (一)、如果你没有打欠条,这种情况就去向对方索要欠款而对方不给,发生争执难免撕破面子,对方一口否定的话你就也无可奈何,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先和对方沟通,同时做好录音。录音要包含双方的身份、借款时间金额、约定的还款期、录音时间等。只要不是侵犯他人隐私的情况下作的录音,法院也会认可的。
      
    (二)、如果欠条丢失了,但对方不知情,这时可以采取上述办法,同时尽量让对方从新打个欠条。
      
    二、110出警记录
      如果你的纸条被抢或者被对方毁损,这个时候你还是有办法将你的钱要回来的。这个时候只能果断报警,等警察来了把事情说清楚,110的出警记录也可以作为将来你索要欠款的证据。
      你到法院起诉是有时间限制的,即所谓的诉讼时效,借款纠纷应该在还款日后的两年内主张权利,否则将丧失权利,所以如果到期不换应该要求借款人从新打一个欠条,将时间更新一下,确保不会超过诉讼时效。
      
    三、短信、聊天记录。
    当你没有打欠条或者欠条被毁坏的情况下,都可以积极的找对方协商,不论是短信、微信、qq等的聊天记录,只要其聊天的内容涉及到欠条的借款时间金额、约定的还款期等等问题,都有可能会被当成呈堂证供。

  • 1、欠钱没还,债权人约定高额利息,属于民事纠纷,警察不能介入民事纠纷;
      
    2、根据法律规定,每月利息不能超过2%,实际欠款10000,则利息应当不能超过200元;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p2p借贷的利息还超过本金,法院会怎么判?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第七条、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第八条、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6条规定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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