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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被骗29万人被逮捕了,嫌疑人不拒绝取消赃物,我该怎么办,不退还赃物最多可以判几年,麻烦你告诉我好吗?

刑事辩护 2020-04-14 21: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诈骗罪积极退赃可以从轻处罚,法律没有规定可以减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2000.
    12.28)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  [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1996.
    12.16法发[1996〕32号)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诈骗案件的几个具体问题解释如下:  
    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一、合同诈骗罪正确认定:   合同诈骗是一个商行为,侵犯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诈骗是一个民事行为,侵犯的是公私财产权。这是二者最大的、根本的区别。另外,二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不同,合同诈骗罪是采用列举式的立法模式,非列举的内容不属于合同诈骗客观方面的行为,也就不构成该罪。   
    二、合同诈骗罪的处罚: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成立合同诈骗罪,应当严格把握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首先,构成本罪,需要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则不构成本罪;   ②其次,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的,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③再次,本罪的行为方式由予以明文规定,没有的行为方式,即使扰乱了社会秩序,同样不构成本罪。前述三点必须同时满足,否则不以本罪论处。
  • 银行说信用卡诈骗,是不负责任的。首先,银行无权认定持卡人是否就是信用卡诈骗,但银行有权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其次是否构成诈骗,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信用卡诈骗(又叫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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