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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商场的导购,因为在商场工作所以怀孕3个月时候就开始请假了。先开始是请了3个月病假,公司说病假就这几个月,再请就算事假了,所以又请了3个月事假,而且事假这几个月个人保险部分由我自己交。现在4个月的产假也休息完了。我还想请假,公司说不能请病假了,因为我之前都请完了,只能请事假了,而且保险这部分公司和个人的都由我自己交。 我想请问:我还可以请假吗?还可以请多长时间的假?请假这期间保险部分公司承担吗?报销生育险的材料我已上交齐全,如果我辞职了,生育险这部分还给我报销吗?而且之前我交材料时,问过社保人员,他们说我要辞职了就不能报销了,除非找到新工作接上,请问是这样吗? 之前请事假保险公司那部分一直由公司承担,这次我再请事假公司说全部由我个人承担。我觉得不应该由我个人承担,如果公司一定要求由我个人承担,我可以向哪里反应这个事情?

离婚 2018-09-01 0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现在我们来看一下这两个条件分别是:
    1、用人单位有为职工购买生育保险,并且在职工生育时为职工缴费累计达12个月。生育保险个人是不得购买的,是一定要由用人单位代为购买。

    2、职工生育符合我国计划生育这一项基本国策,才可以享受我国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若是生育二胎者必须符合我国新出台的二胎政策才可以享有生育保险报销。 因此,在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对生育保险进行报销。
  • 符合规定条件的职工,可以持规定的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有关山东生育险报销流程的内容   山东生育险报销流程是怎样?   
    一、符合《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条、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职工,持下列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一)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医疗费用原始凭据;   
    (二)正常生育的,提交《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医学证明;   
    (三)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   
    (四)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   委托代领的,应当提交申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一)对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二)对材料齐全,属于经办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一次性核发其生育保险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需要准备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计划生育证;
    (3)婴儿出生证;
    (4)独生子女证;
    (5)出院小结;
    (6)医疗费用发票。
    (7)剖腹产发票金额在5000元以上;顺产金额在三千元以上的需提供医院的医嘱单和药品清单。
    (8)填写《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到五楼工伤、生育支付科办理。 办理流程:
    (1)以上材料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2)一般是把这些材料拿给单位财务去市劳动保障局办理;
    (3)每月18日以前受理材料提交; 办理总结:
    (1)生育保险能够报销的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院费用两部分。
    (2)也就是生宝宝的时候休假那几个月的工资都是生育保险里面支付,因此有的公司有没有发工资给产妇都无所谓啦,只要有做生育保险这些都是有生育保险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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