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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晕摩托车把别人的摩托车撞坏了。 没有伤亡。 应该受惩罚吗?

交通事故 2020-04-13 13: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交警部门认定你承担事故的次要或者无责任,而肇事人赔偿不了,你可以申报工伤,由用人单位先给予赔偿。
    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只有本人承担事故的非主要责任事故,才能申请为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法律咨询】   请问一个人骑摩托车醉驾撞伤人,把腿多处撞骨头错位,这个会怎么办?   【最佳答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该人的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同时应当对受伤的人进行损害赔偿,即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1)发生事故后不得私自处理,尤其是现场,经过私自处理如果造成进一步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
    (2)在外地出险需要找保险公司在当地的分支进行处理,及时提交各种信息以免出现信息核实不准确造成的日后车辆保险理赔的困难。
    (3)未经过年检年审的车辆,保险公司有理由不进行赔偿。
    (4)驾车撞了自家人;收费停车场中丢车、损毁;二手车保险未过户;车内物品碰伤车辆不赔等,这些情况保险公司都有理由不给予赔偿。
  • 根据《刑法修正案
    (八)》第二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由此可见,只要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均在刑事制裁之列。关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区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因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辆,因醉酒驾驶摩托车上路,同样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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