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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工资是五千五十八元,个人所得税扣除多少

劳动纠纷 2020-04-06 11: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依照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和费用扣除标准,各项所得税的应纳税额,应分别计算如下:
    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 3500元或4800元)*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注意,速算扣除数是指在采用超额累进方法计算出税额,再减去用超额累进税率表中划分的应纳税额所得额级距和税率,先采用全额累进的方法计算出税额,再减去用超额累进方法计算的应征税额以后的差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全年收入总额 - 成本、费用以及误失)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注意,自2011年9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42 000元每年,即3500元每月。个体工商户拨放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
    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3.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每次收入不到4 000元的,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 适用税率 = (每次收入 - 800元) * 20%每次收入在4 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率 * 适用税率 = 每次收入* (1- 20%) * 20%????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 000元的,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 * (1- 20%)*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以上就是个人所得税应税额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到你。
  •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免征额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你现在工资收入为5000元,那你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 个人承担社保部分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0号)第一条“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规定,个人在社保中心缴纳的社保费可以在计算个税前扣除。
  • 根据财税[2001]15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推进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妥善安置有关人员,维护社会稳定,现对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三、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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