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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淘宝买东西时,在交货过程中损坏了,所以我没有检查,然后要求退货,因为没有收据而不能退回邮件。现在淘宝和商人要我退回邮件订单号码,我没有,一直压力不处理,也不退货,请问如何处理这些事情!

合同纠纷 2020-04-07 0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消费者网购商品时发现购买的商品并非正品,你可以这样维权:
    1、与商家联系,协商处理; 网购商品通常容易买到假货,而且一般是在消费者受到商品后才发现。此时消费者可以及时联系商家,看对方如何处理,最好的方式是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比如说商家给消费者更换正品,或者退货退款。
    2、购买未满7日,直接要求退货; 网购商品“7天无理由退货”这个规定大多数消费者都知道,不过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这个前提条件却为退货的障碍。不少商家以包装已经被拆封为由,拒绝退货。通常来说只要不影响二次销售是可以要求退货的,而且商家卖的是假货可以通过举报投诉方式维权。
    3、举报、投诉; 商家售卖假货属于违法行为,消费者可通过拨打12315消费者协会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者可以直接到当地工商部门举报。
    4、要求赔偿。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难免会购买到非正品,有些商品可能是十几块钱,有些可能多达数千元。如果是属于小额纠纷,建议消费者可以通过协商、投诉等方式与商家解决,涉及商品价值较高的情况,商家拒不承认的话,不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
  • 快递企业运送快件的损失赔偿适用于《邮政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即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也就是说,快件出现丢失或损毁时,赔偿额度应不受‘所付邮费三倍’的限制。”  消费者支付快递费,快递公司收取了快递费,双方在法律上已经形成了有效的合同关系,快递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完成快递服务。
    “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快递公司工作上的失误等原因,物品丢失或者损毁,只要消费者能够提供当初快递物品的发票等价值证明,快递公司都应按照照价赔偿进行赔偿。也就是说,无论是否保价,都适用于《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关于损失赔偿的规定。
    ”没有保价的物品,消费者要保留能证明其价值的凭证,一旦物品出现丢失或损毁,可以利用凭证并依照相关的民事法律,要求快递公司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 消费权益保障法没有15天无条件退货的规定。对于普通途径的销售商品,如果产品质量有问题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可以在收货后7日内要求退货。对于网络等途径销售商品的,消费者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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