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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XX化妆品乙方:XX XX(两个人合作)为提高XX化妆品销售业绩,乙方自愿承包甲方XX化妆品,并与甲方达成如下协议1:乙方按季度足额缴纳房屋租金2:乙方承担店面的所有营业费用3:乙方承诺全面经营甲方经销的产品,不得私自外购产品销售4:每日按时将全面营业款上交公司,必须做到每张销售单进POS,如发现乙方销售产品未进入POS系统,私自挪用营业款,将扣除乙方所有已经销货款,本协议终止,甲方有权继续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进行赔偿甲方损失部分5: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和监督6: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声誉,不做任何有损甲方声誉的事情7:保守商业秘密不得随意打折销售终端品牌,部分产品按甲方指导价格销售,如乙方低价倾销甲方产品,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职责1:甲方按客户批发价格向乙方供货2:每月15日左右返还上月乙方盈利所得,如乙方销售连续亏损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时效性本合同有效期自.....,如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协议须提前三个月提出并支付三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赔偿

合同纠纷 2018-09-01 1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侵犯商业秘密的赔偿以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推定损失优先确定;不能确定的,可以采用侵权行为人的实际获利或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方法确定;上述两种方法均不能确定时,则考虑采用定额赔偿的方法,根据商业秘密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侵权人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赔偿,以切实保护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 商业秘密保护合同主要包括下列条款:  
    1、签订合同的双方;  
    2、保密信息的定义;  
    3、保密期限;  
    4、保密义务;  
    5、违约责任;  
    6、不可抗力;  
    7、争议解决;  
    8、双方签字及日期。所谓商业秘密保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段期限内不得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非依法律的规定或者企业的允诺,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企业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可以为权利人带来一定的、有时是巨大的经济利益。一些不法分子为获一已之利,采取各种手段,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有时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要克服上述问题,必须加强商业秘密的保护。它不仅可以通过民事赔偿的方式有效弥补权利人的经济损失,而且可以通过责令停止、罚款等行政手段及时制止侵权行为的发生,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总结一下,竞业禁止的对象是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限制期限最多为两年。如果禁止,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必须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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