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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电信诈骗。金额为六万元现在还未满十八岁

刑事辩护 2020-04-09 19: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未成年是从轻处罚的情节【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出了交通事故,如果未成年人年满16周岁,并能够以自己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这两种情况父母都不需要为子女的侵权行为承担侵权责任。
    赔偿由子女自己承担。

  • 1、使用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方式,对不特定的人进行诈骗,属于法定从重处罚的事由。诈骗金额2000万,构成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事由,依法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分赃1点5万,且从犯是适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事由,但是法院会依照上述法定量刑原则,综合其它投案自首、举报同案犯、退赃退赔等依法应从轻或从重的事由作出“罪”与“罚“相适应的判决。
    2、犯罪嫌疑人所参与的是犯罪集团,虽然分赃较少,但是在对于整个犯罪集团诈骗的2000万,犯罪后果毕竟起到了一定的帮助和促进作用,所以量刑上还是会依照整体的犯罪所得考虑。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积极退赃或退赔,设法取得受害人的书面谅解,向司法机关表达知罪认罪悔罪的态度,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64条、266条司法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2条、3条
  •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
    (一)、
    (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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