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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动车闯红灯,对方机动车闯黄灯,责任认定是46,我6,他这陪尝是不是他修车花6万的话我也是安6赔的啊我骑电动车闯红灯,责任认定是46,是不是他修车花6万的话我也是安6赔的啊

交通事故 2020-04-07 09: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闯黄灯造成交通事故的,不应该按闯红灯算,因为二者的性质不一样。
    在黄灯亮的时间通过路口,可以说是闯黄灯。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相关规定:“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所以从此规定来看,黄灯亮时通过路口,并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因此闯黄灯造成交通事故的,不应该按闯红灯算。
  • 闯红灯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要赔偿,因为违章不属于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
    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损失: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赔偿责任的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前往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工按规定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应当前往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先垫付,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待病情稳定后转入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第二,申请认定工伤。认定申请既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劳动者无法提供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据,导致无法做出工伤认定的,应中止工伤认定程序,由劳动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该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法律程序确认劳动关系后,再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第三,申请鉴定劳动能力。工伤认定完毕后,经治疗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还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四,审核发放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应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造成残疾的,应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根据伤残程度不同,工伤职工享有的标准和获得的补偿数额不同。造成死亡的,应享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鉴定费、交通费、营养费,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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