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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了一套房子,婚后结婚买一套,父母转账赠送,写一个人名字,算夫妻第二套房吗?

债权债务 2020-04-12 19: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买房的,该房屋在应当认定为该方的婚前财产,如果没有婚后共同还贷等情形时通常由该方个人所有。如果夫妻双方对于子女扶养可以达成协议的则通过协议约定即可,不能够够达成协议的,则需要由双方到法院依法判决子女归谁。
  •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如果房产证为另一方的名字,一般会视为婚后共同财产。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 根据银行现行政策,此前如果没有房贷记录,银行只要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申请人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将认定为二套房,按照首付50%、利率上调
    1.1倍的贷款政策执行。而过去的政策是认贷不认房,全款买房后再申请贷款买房不会被算作二套房。
    二套房通常是是第2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所认定的,上述文章讲的就是关于二套房的定义是什么和如何才算是二套房的内容,希望能给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使他们能够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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