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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人给汽车,汽车权是以女性父亲的名义登记的,离婚,男人有权退车吗?

离婚 2020-04-25 20: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前一方父母赠与小夫妻的财产,如果登记在夫妻俩名下,或者有赠与协议约定是赠与当事人双方的住房,那么该住房产权属于小夫妻共有的财产。  父母可以在夫妻俩离婚时授权收回赠与夫妻俩的住房,因为小夫妻离婚之后会分割该住房产权,严重违背了父母赠与住房的初衷,父母可以申请收回赠与的住房。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同居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符合国家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就属于夫妻关系,可以到法院起诉办理离婚,也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
      如果同居不符合国家事实婚姻的认定,两位就不是夫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可以双方协议分手。
  • 赠与行为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也会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按照法律上的规定,一般地,送出去的东西就是拿不回来了的。但是,有人会疑惑道,房子这种涉及金额较大的不动产也不能拿回来吗?   根据法律规定,赠与的房子只有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况下才能够撤销,而且还会有一定的追诉期限制。   所以,如果是在自愿的情况下赠与他人房屋的,且对赠予没有其他附加约定的,一般是不能主张返还房屋。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是可以撤销之前作出的赠与的: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如果因为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那么,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可撤销的赠与合同的起诉时间   赠与人所享有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在赠与人享有撤销权的同时,撤销要受一定情况的限制:   
    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2.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受赠人有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物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3.赠与人撤销赠与,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选择离婚,离婚时通过协议和诉讼方式离婚均可。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双方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并依法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备案即可。如果是通过协商的方式无法解决的,则可以到法院依法进行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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