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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和非汽车的混合车道,车道狭窄,车流量堵塞前的轿车突然刹车,我的自行车追尾的轿车尾部,汽车尾部受伤,交通警察认为自行车是全责任,我觉得不合理,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0-05-08 04: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
    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车辆追尾应负全责吗,  
    一、车辆追尾应负全责吗  如果是第三辆撞击第二辆,第二辆撞击第一辆,那么第一辆车就只有一次碰撞的震感,第三辆车全责。交警会问第一辆车,被碰了几次,一次的话,就第三辆车全责。  发生三车追尾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并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后得出的。多车追尾,一人无法判定责任,需要提交事故科进行科学分析,车子拖进停车场主要是检验车子的撞痕是一次痕迹还是二次痕迹,这一点和责任划分有很大的关系。  
    二、车辆追尾应负全责的情形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包括以下6种情形:  
    1.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2.在禁止掉头的地点掉头的;  
    3.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4.未按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  
    5.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  
    6.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  
    (七)未按规定让行的,包括以下26种情形:  
    1.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2.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  
    3.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4.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5.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  
    6.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7.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8.在可以左转弯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  
    9.在可以掉头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10.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  
    11.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12.行经没有超车条件的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  
    13.在可以掉头的地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的;  
    14.进主路车未让主路内的车先行的;  
    15.辅路车未让出主路的车先行的;  
    16.进出或穿越道路,未按规定让行的;  
    17.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  
    18.进入环行路口的未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19.在交叉路口,后被放行的车未让先被放行的车先行的;  
    20.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的;  
    21.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22.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车辆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  
    2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先行的;  
    24.未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的;  
    25.遇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的;  
    26.遇绿灯亮时,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先行的。
  • 汽车追尾应该怎么办,  
    一、汽车追尾应该怎么办  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有造成人员伤亡的,要立即报警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二、车辆追尾应负全责吗  如果是第三辆撞击第二辆,第二辆撞击第一辆,那么第一辆车就只有一次碰撞的震感,第三辆车全责。交警会问第一辆车,被碰了几次,一次的话,就第三辆车全责。  发生三车追尾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并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后得出的。多车追尾,一人无法判定责任,需要提交事故科进行科学分析,车子拖进停车场主要是检验车子的撞痕是一次痕迹还是二次痕迹,这一点和责任划分有很大的关系。  
    三、汽车被追尾了怎么处理  
    1、保留现场认清责任  通常在城市道路的追尾事故,基本上承担责任的都是后面的追尾车辆。加上现在提倡事故的快速解决,为了不给交通添堵应尽快将车辆撤离,但这并不意味着作为追尾一方的你就要立刻“清扫战场”,并乖乖地承担责任,正确的做法是暂时保留现场,并下车与前车司机进行如下确认:前车的刹车灯是否有效(尤其是晚上);前车驾驶员是否有酒后行驾嫌疑;如果是出租车,他是否在禁止停车路段紧急停车。  如果前车确实有这些情况的话,那作为追尾一方的你,肩上的责任可就减轻很多了。当然,如果并没有这些问题的话,那事故责任则相当明确,尽快报交警和保险公司,快速解决事故。  
    2、注意防止二次事故  常能看到这样的场景:两辆车发生擦碰或追尾,事故并不严重,但当事者却没有将车辆移走的意思。两边的车辆呼啸而过,当事人却大摇大摆站在马路中央“讲数”,丝毫没有意识到潜在的危险。其实,这不仅不利于公共交通,更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正确的做法是,车主第一时间将事故车辆的位置用粉笔在地上做标记,然后迅速将车辆靠边。打开车辆的应急双闪灯并尽可能远地在车辆后方,摆放反光三角板或反光筒,等待交警处理。如果是在高速公路上,为了保险起见,包括车上人员在内的所有人还应该撤离公路,在防护栏外等候。
  • 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另外,交警划分的事故责任会影响到赔偿责任的承担比例,因为赔偿责任是以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物品、设施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应当是进行修复,对于无法修复的则采用赔偿来弥补损失。对于没有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形,双方对于损失是可以协商解决的,但是协商后也不排除反悔的可能。
    机动车一般都是购买了交强险的,所以造成交通事故会由交强险先行赔付,但是交强险只赔对方不赔自己,并且交强险是有赔付上限的,并不是全部都会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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