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女儿之前借款过几回,做为爸爸妈妈的我帮她还了借款,可之后发觉她还存有贷款银行,我一气之下把她赶出家门口,我女儿早已成年人,一直都没有做什么工作,如今都没有工作中,近期又在贷款银行,我觉得咨询一下,我不会帮闺女还贷,我能担负法律依据吗?我女儿之前借款过几回,做为爸爸妈妈的我帮她还了借款,可之后发觉她还存有贷款银行,我一气之下把她赶出家门口,我女儿早已成年人,一直都没有做什么工作,如今都没有工作中,近期又在贷款银行,我觉得咨询一下,我

银行 2020-04-16 13: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银行贷款流程:
    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
    3.开立个人活期存款帐户、签定借款合同等;
    4.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事宜;
    5.银行放款 .
  • 借条有借款金额、利息及签名,应是有效的。没有具体的还款期限,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返还。至于能否连本带利讨回,关键是看是否中断诉讼时效;是否中断诉讼效,又关键是看你是否向对方主张权利或对方是否同意履行还款义务等。建议债权人提出还款主张并让对方提出还款期限、订出还款计划等,并让对方签名以此作出主张权利的起始时间的计算依据,应该说连本带利讨回问题不大。  第
    一、没有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
    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第
    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首先看担保人的担保范围,如果没有约定担保范围,银行会在抵押人不偿还的情况下,要求担保人承担欠款的数额,然后由担保人向抵押人追偿。如果你约定了担保范围,则在你的担保范围内承担。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同时,《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巴中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