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请问,以我名义买的房间,不动产证明书上有我的名字。 我父亲的户籍能在我房间里安顿下来吗我的户籍不在家下定居,只是父亲定居下来好吗?

离婚 2020-04-10 05: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一) 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二)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三)各类人才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5、所在工作单位证明或录(聘)用证明。
    6、相关学历、职称证书、护照等证件。
    7、《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
    1、通过省、市“毕分办”派遣到我市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地派出所凭:
    (1)就业派遣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5)居民身份证。
  • 你已经购买了房屋,那么你就是有权得到补偿,这跟户口没用关系。只是因为房屋要拆迁,一般此前一段时候不允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有些地方规定房产证上的原先所有权人出面办理相关手续,他再将这些补偿还给你,有些地方允许你们根据合同内容直接由你出面办理手续。
  • 全款房房产证上加直系亲属(夫妻、子女、父母)名字
    1、带上结婚证(或单身证明)、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所需的费用:110元手续费、80元手续费。大概20个工作日就可以拿到房产证。
    4、如果是婚后买的房,不管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觉得没安全感,一定要加名字才放心的话就拿着房产证直接到房地产交易部门申请办理一个共有证就可以了,无需额外负担费用,带上房地产权证、结婚证、双方亲自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即可。
  • 房产证由夫妻的名字并不一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分割。具体规定如下。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如下。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再次,
    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
    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方法。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方法。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
    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
    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方法。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方法。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神农架林区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