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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山西,妻子在辽宁,结婚搬迁户口需要什么材料,工艺是什么,多长时间能处理好

刑事辩护 2020-04-19 21: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定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有关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 迁移户口的一般程序,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婚迁户口)、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购房入户)等证件;  2,去户口迁出地的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去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移户口,并领取户口“准迁证”;  5,再去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迁出户口,并领取《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三、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四、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结婚办理迁户口的流程
    一、 男方所要办理文件:
    1.村委接收证明(男方村委或街道办开具的接受证明)需要两份,一份是男方村委或街道办开具的接受证明,一份是男方村委 开 具的户口变动证明)备注;男方村委开 具的户口变动证明是在办理出准迁证后办理,要分两步的。
    2.双方结婚证复印件(最好复印4份,办理子女出生证明要用到。)
    3.到男方 的街道或XX镇计生办开具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不明白可以问妇女主任或打电话询问)
    4.户口本及身份证
    二、女方所要办理文件
    1.写婚迁个人申请书(详见婚迁申请书)
    2.户籍证明(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一份5元,要两份,孩子出生证明用一份。)
    3.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先开出,在办理准迁证后到女方户籍处会用到)
    4.身份证、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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