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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房子,付了定金。我能拿回我的文件吗?

房产纠纷 2020-04-11 21: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您已经交付定金,定金合同成立并生效。您有权在对方有违约的情况下要求适用定金罚则,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2、目前对方“售楼处未按照合同上十五日内和我们签合同”构成违约,您有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
    3、对于能否申请仲裁的问题,若您与对方的合同中明确约定若发生争议仲裁解决,则您此时当然可以到您与对方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维权。若无约定根据《仲裁法》您也可以与对方达成补充协议约定仲裁解决争议,否则没有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是不会受理的。
  •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不得有欺诈、胁迫行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关于房子定金退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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