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想问夫妇彼此,有一方不同意离异。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5-01 18: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离婚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可以委托律师代写,写好协议后带上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等,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领取离婚证即可;第二种是向法院起诉离婚,解决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等等,为更好地保障自己的财产及其它权益,具体程序可以委托律师操作办理。

  • 1、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就财产分割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以径行判决。
    2、一般说来,争议的只是一套房子,另一套房子与本案无关。
    3、诉讼费一般按分割财产的价值计算,律师费需与律师协商而定。 就你目前情况,如果想早一点离婚,诉讼还是最佳的办法。
  • 离婚方式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双方就离婚的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时,只能选择诉讼离婚,这与对方是否同意没有太大的关系。  
    1、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即:男女双方在同意离婚的前提下,对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经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离婚协议书,带上结婚证、身份证等有关资料,双方一起到有关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二是诉讼离婚。即: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同意离婚但对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协商不成,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2、法院在审理离婚过程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即由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离或者调和),如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无论是离婚还是和好),法院将制作调解书,若双方协商不成,达不成一致意见,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 首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当事人要清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一个依据。
    但是,这个时间需要法院的确认。  其次,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庆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