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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母和我一直住在一起,我的家人在一起。我的父母在1983年去世,我的父亲的公共房子传给了我的名字。我的兄弟在野外没有反对。既然房子被拆除了,我得到了所有的钱。我能要我的兄弟一些钱吗?

离婚 2020-04-11 14: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产继承人死亡后,其子女是否享有父母的继承权:转继承有以下的特征:
    一、 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二、 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三、 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四、 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五、 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
  • 父亲去世后遗产继承有如下方式:
    第一,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第二,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 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继承。
  • 安置房过户申办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的房产证原件或者房产证的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的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的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的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的平面图。
    9、如果被拆迁人死亡,应该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提供的复印件应该加盖公章、私章;填写的相关表格应该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拆迁房过户的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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