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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在家乡买了一栋房子。我曾经付清房子,然后在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贷款在我买房子的房地产公司的帐户里。现在房地产老板说我要拿钱,我要付6.00%的税,我想问这是合理的?

房产纠纷 2020-04-16 13: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是指按时向资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本市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包括二手住房)时,以其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并由有担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证而向资金管理中心申请的贷款。
  • 婚后所有收入,包括公积金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你有一半权益,。
    婚后买房子,只要没有特殊书面约定,不管是登记人是你俩谁,住房产权属于婚后共有,你有一半权益。
    离异,住房你可以主张得到一半,
    可以双方协议住房归男方,给你一半的房价赔偿。
    没有还清的贷款,属于男方以后个人债务,和你无关,
    把分割细则写入离异协议,双方签字手印,做个公证,注意保管。
  • 公积金办理注意事项
    (1)前去公积金办理时,必须携带所有证件的原件;
    (2)夫妻双方都到场;
    (3)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上的号码,姓名必须一致;
    (4)所有资料必须用A4规格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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